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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业学院2019年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责编:刘帆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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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 79 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 2019 年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机构

1、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 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 具体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协调。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立桥、 张立华

副组长: 潘国才 苏允平 左广成 李慧敏 陈修佳

成 员: 吴艳秋、 张涛、 李东波、 王智丽、 赵学玮、 郑力元、 冯志君、 马国良、 曲长龙、 张博、 杨明、 李凤光、 李刚、 李颖、 刘丽玲、 魏忠发、 林晓峰、 卢红军

2、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 , 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 公正、 透明。

二、 招生专业及收退费

2019 年扩招专项计划表

专业名称普通高中和中
职毕业生
(A)
退役军人
(B)
下岗失业工
人、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等(C)
学费
作物生产技术 20 20 400 4000
园艺技术 20 20 1000 4000
畜牧兽医 20 20 80 4500
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养护
与疫病防治)
3020
48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0 20
4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20 150 4500
食品加工技术 20 20 100 4800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0 20
4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0 20
4800
信息安全与管理 30 20
4500
农村金融 20 20 120 4500
会计 30 20
4500
电子商务 20 20 100 4500
物流管理 20 20
4500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20 20 150 5000

注: 1.招生专业、 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 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 退费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 报名及收费

1.报名

(1) 报名条件:

A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B 退役军人

C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已参加 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不再参加报名。

(2) 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

(3) 报名时间: 第一次8月11日-8月18日中午12点, 第二次10月25日-11月15日。

(4) 报名网址: http://www.lnvc.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资格审查

高职扩招第一次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 8 月 6 日-8 月10 日。 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 10 月 21日-10 月 31 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技工学校学籍、 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退役军人、 下岗 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的审核条件按退役军人事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次补报名和第二次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可于 8 月 11 至 12 日 和 11 月 11 至 12 日 在 辽 宁

招 生 考 试 之 窗 (www.lnzsks.com) 网站上进行查询

3、 A 类考生报名考试费120元。

四、 体检要求

学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学生统一进行体检, 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

五、 命题与考试

1.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 确保命题安全, 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9〕 79号)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辽招考办字〔2017〕 61号)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详见附件2, 附件3。

2.考试:

A 类考生考试科目: 数学、 语文, 每科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满分100分。

B 类 C 类考试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满分100分。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png

六、 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确保录取公开、公平、 公正。

1.考生成绩

A 类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构成; B 类 C 类考生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成绩构成。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不计入总成绩。

2.录取原则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 A 类考生按 A 类招生计划及专业志愿优先, 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成绩相同时,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数学、 语文成绩优先录取。 B 类 C类考生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 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 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 申诉及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024-72862001

九、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

邮政编码: 112099

电话: 024-72860888、 024-72860999

传真: 024-72860777

网址: http://www.lnvc.cn

附件: 

1. 2019年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 辽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 辽宁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辽宁职业学院

2019年8月7日

附件 1: 2019 年第一次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备注
8 11 -8 18 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
8 20 -23 打印准考证
8 24 组织考试
8 25 -8 28 评卷、 汇总成绩
8 29 -8 30 成绩查询、 公示、 复核网址:
http://www.lnvc.cn
8 31 录取
9 10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批
9 12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网址:
http://www.lnvc.cn

2019 年第二次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备注
10 25 -11 15 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
11 19 -22 打印准考证
11 23 组织考试
11 24 -11 28 评卷、 汇总成绩
11 28 -11 29 成绩查询、 公示、 复核网址:
http://www.lnvc.cn
11 30 录取
12 3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批
12 12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网址:
http://www.l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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