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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责编:刘帆 2020-03-30
高职单招资料领取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 12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 号) 文件要求, 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 报名条件

1、 符合辽宁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即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2、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3、 已参加 2019 年我省高职扩招第一、 第二次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 报名对象

1、 A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2、 B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

3、 C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三、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第一阶段报名时间:8 月 13 日起至 8 月 28 日(22:00)。

2、第二阶段报名时间:11月13日起至11月20日(22:00)。

3、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指导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www.dlsczsjy.com), 进入“单招报名” 窗口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或于报名时间内每日 8: 30—16: 00 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四、 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工作结束后, 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不符合报名条件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五、 领取准考证及缴费事项

凡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纳报名考务费 120 元的考生均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或到校领取准考证。

六、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png

七、 命题与考试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 确保命题安全, 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 79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 11 号),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 61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 2 号)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命题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

八、 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1、 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学生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满分 300 分。 其中,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和英语,各科满分均为 100 分,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

2、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课考试, 需参加我院按照专业基本培养要求组织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测试, 满分 300 分。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png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png

九、 录取办法

1、 对于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 按照考试总成绩录取,三科考试有任意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按照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成绩录取。总成绩相同者, 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依次比较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英语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依次比较综合素质与能力的第一题、 第二题成绩, 并以此类推, 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 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3.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 现场报考时携带相关证书, 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均可免试录取。

4.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 报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十、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

单独招生确定预录取名单后, 考生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十一、 体检要求

1、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规定执行。

2、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技术、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四个专业因专业特点, 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规定执行。 报考学生身体必须满足要求, 入学后需经海事部门指定医院体检, 请考生慎重选择。

3、 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 身高 1.65 米以上; 无色盲、色弱; 双眼裸视均在 4.7(0.5) 以上, 矫正视力 4.9(0.8)以上。

4、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 身高 1.60 米以上; 无色盲; 双眼裸视均在 4.6(0.4) 以上, 矫正视力 4.8(0.6)以上。

5、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体检要求: 身高 1.60 米以上; 无色盲; 双眼裸视均在 4.6(0.4) 以上, 矫正视力 4.8(0.6)

以上。

6、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体检要求: 身高男 1.70 米以上, 女 1.60 米以上; 无色盲; 双眼裸视均在 4.6(0.4) 以

上, 矫正视力在 4.8(0.6) 以上。

十二、 录取备案

预录取考生公示期满后, 如无异议, 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审核通过后由我院下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png

十四、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十五、 领导与监督机制

1、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组 长: 赵希男(院长)

副组长: 吴鹏(副院长)、 朱志君(副院长)、 陈诚(副院长)、 范鑫(副院长)、 马旭东(院长助理)

成 员: 张伟(教务处长)、 张应尊(招生就业处处长)、臧爱清(航海学院院长)、 张轶(船舶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

院长)、 陈丽丽(公共教学部主任)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集中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的重要问题。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单独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 安全保障组、 纪检监察组和考务组。

2、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 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411-86274017。

组 长: 柴庆平(党委书记)

成 员: 吴鹏(副院长)、 陈诚(副院长)、 李岩(学生工作处处长)、 张伟(教务处处长)、 张应尊(招生就业处处

长)

十六、 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1、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将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 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第一阶段录取的新生于 2019 年秋季入学, 第二阶段录取的新生于 2020 年春季入学, 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 文化、 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 实施分类教学。 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与通过高考及第一、 第二批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同进行全日制教学; 对录取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按照“标准不降, 模式多元, 弹性学制” 原则, 创新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

3、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就业时可以正常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按月退费。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 53 号) 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5、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大连市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街 1 号;

邮编: 116052;

联系电话: 0411-86227666、 86274099;

传真: 0411-86274036;

网址: www.dlsc.net.cn;

招生就业网: www.dlsczsjy.com

邮箱: dlsczsjy@163.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 dlsc2008。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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