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工作方案

责编:刘帆 2020-03-30
高职单招资料领取

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省当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纳入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以高职扩招为契机,广泛宣传动员,充分挖掘和统筹教育资源,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方式改革。通过精心组织、稳妥操作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协调配合等保障措施,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解决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短缺、学历层次低等问题,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方式和费用

此次招生是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为解决我省乡村医生短缺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进行的一次培养方式改革,旨在培养能“下得去,留得住,用的好”的基层卫生人才。计划按两种方式进行培养。

(一)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学制3年,2019年计划招生600人,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二)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学制3年,2019年计划招生200人,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的生均拨款按正常划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由个人承担,招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县卫生健康局和乡镇卫生院要制定好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计划,保证在岗学员学习期间在原单位的待遇。学员按期完成学业并到岗工作后,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学员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进行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商当地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三、招生对象、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招生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日前省内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条件、户籍在河北省、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临床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历的人员。

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条件,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本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中专或职业高中学历的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专项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

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报考人员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推荐,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报考人员经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审核、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报考。全省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市推荐名额见附件2、3)

(二)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均纳入全省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总体安排,承担此次专项招生任务的院校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生院校教学资源确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见附件1)

四、 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将招生政策(含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时传达到所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一安排,按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迅速传达到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并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解答有关招生政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招生章程。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明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办学地点、报考条件、报考时间、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规则、授课形式、授课地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安排、学费标准、学籍管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教育考试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三)推荐和报名

2019年10月21日9点至10月30日17点,集中开展报名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将报名点和联系电话通知到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主动接受考生咨询,并安排专人进行报名指导。

1.考生推荐。考生推荐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一式四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档案各留存一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考生报名。考生报名工作由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过推荐的报考人员,须携带《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或《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等报名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招生考试机构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办公,为考生报名提供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招生考试机构)

3.考生审核。由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考人员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其中,考生的身份、毕业专业的审核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考生学历由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考生户籍由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审核。(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4.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定,与第二阶段高职扩招体检时间统筹并进。考生要按时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按医院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相关要求参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9〕8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业务办公系统专网采集考生体检结果,确保信息准确,并于11月15日之前完成上报。(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安排。11月统一组织考试,招生考试通过联考单招形式进行,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负责组织,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行考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包括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试卷命题、评阅,成绩登统、发布、复核,录取及相关考务组织安排等内容),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卫健委下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责任单位: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录取备案。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录取结果于11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高职扩招培养乡村医生志愿填报端口”填报志愿。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计划,按照相同录取方式开展第二次志愿填报和补录工作。录取结果由招生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牵头单位: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责任单位: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五)教学安排

1.入学时间。2020年春季学期安排入学报到。(牵头单位: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教学安排。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单独编班;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人员按照全日制教学方式培养,单独编班。

招生院校要统筹师资、教学实训等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办学水平。(牵头单位: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扩招培养乡村医生专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做好宣传发动、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教学管理、经费落实、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专项计划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统筹规划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资格审核工作。招生院校要加强考务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考试实施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要加强试题命制、监印、运送、评阅、成绩复核等环节的管理,研究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要坚决防止非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招生,防止非本乡户籍人员参与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招生。对推荐、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信息公开公示。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准确解读工作方案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招生组织、信息发布等工作。

附件:

1.2019年高职扩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培养计划

2.各市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名额

3.各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名额

4.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

5.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

附件下载:

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工作方案.docx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