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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新生报到须知

责编:张猛 2020-03-30
高职单招资料领取

一、报到须知

外省市秋季新生:2019年9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6:00。外省市新生提前来校报到,请以短信的形式(省份+姓名+来校时间),发到18817359920。

上海新生(自主招生、三校生、扩招、秋季、中高贯通转段):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6:00-19:00。

注:学校车位有限。如有自驾前来,请服从交管、保安指挥,就近依次停靠在南门广场、德贤路、康和路两侧。

报到地点:图文信息楼1楼,详见报到当天校内指引标识。

报到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1张。

报到后开始军训:9月3日至9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具体安排另行发布)

二、缴费指南

(一)现场缴费

可在报到当天到现场以现金或POS机刷卡(仅限银联借记卡,信用卡不予以缴费)缴纳费用。

(二)支付宝在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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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新生报到须知.png

完成线上缴费同学,可在报到后至财务处开具发票。

(三)收费标准学费

普通专业13000元/学年

艺术专业16000元/学年

代办费:1000元/学年(学年结束时列出清单多退少补)

住宿费:2500元/学年

三、生活指南

(一)校内餐饮

校内设有学生食堂,分为上下两层,可以容纳2000余人同时用餐。各式地方风味小吃。

 (二)学生宿舍

请学生带好个人日常生活用品,报到当天即入住学校。并仔细阅读《住宿告知书》。

1.床上用品:学生宿舍床的尺寸为200cm*90cm 

2.新生入住须知

(1)凭《住宿单》到所分配的宿舍楼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 

(2)检查室内的衣柜、桌椅、床铺、门窗等设施是否完善和完好,如有问题请及时到值班室报修。

(3)各宿舍楼内安装有热水箱,为学生提供饮用热水(自费)。 

(4)在“中侨服务”栏目进行一卡通充值。在“乐活中侨”栏目中点击“宿舍宽带申请”可办理校园宽带。

(三)医疗指南

 校医务室位于图文信息楼东1楼旁,可为在校学生提供简单的诊疗及配药服务;附近有医保定点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四)校园一卡通 

1.新生在报到当天可以领取到本人校园一卡通,在校内所有的消费,如校内洗浴、餐饮、购物等各种消费都可以使用。该卡初次免收工本费,充值100元(另付)。离校时需退还(遗失需补交30元工本费)。

2.“中侨青年”微信公众号可在线充值。若校园一卡通遗失,请立即到食堂1楼充值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四、户口迁移

学生入校可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但毕业后其户口必须迁回原籍,不能留置学校,建议外省市新生不必将户口迁出,免去学生迁户口的麻烦。  

1.经高考录取的外省市学生,决定迁入本校集体户口的,其“迁移证”直接开到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漕廊公路3888号。 

2.上海市公安局规定,已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内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能迁移,只能在毕业时办理迁移手续。

3.从原籍迁出户口的新生,须在新生报到后的2个月内(10月底之前前),将其“迁移证”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本人亲自交到后勤保卫处登记,逾期未交的,一律不能办理,只能再迁回原籍。

后勤保卫处电话:021-31616109

五、档案迁移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须向学校提交的纸质档案材料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

1.自带(档案袋口要密封)。(未交接之前请妥善保管,不得拆封)。开学后交所在班级辅导员。

2.由毕业院校或档案所在地通过邮政EMS档案专递邮寄方式至我校(地址:上海市漕廊公路3888号学生档案室)。3.由毕业院校或档案所在通过机要转递。

学生档案电话:021-31616085

六、学生资助

为确保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现将各项资助政策告知: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1)按照申请条件,规定日期内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

(2)专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补贴,毕业前可一次性还款或者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承担;

(4)毕业后应按时还款,否则将影响个人诚信记录,严重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携带回执单到校。2019级新生在入学报到当天去“绿色通道”处递交回执单。并填写《学费缓交申请表》。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如选择校园地贷款方式,需准备以下材料。并在入学报到当天去“绿色通道”递交相关材料,并填写《学费缓交申请表》。

(1)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助学贷款申请表(报到当天“绿色通道”处提供);

(2)学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学生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个人贷款承诺书;

(5)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有地址一页、双方名字各一页)。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

学校将在新学期开学后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下列情况可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递交材料请注意:开学初,由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收集、汇总学生认定申请材料,请各位同学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注意辅导员通知的时间节点,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学校还建立了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体系。

学生资助电话:021-3161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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