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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2019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责编:胡静婕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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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内、外办学单位:

本学期校外网络高等教育学习中心和直属班、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期末笔试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22日举行,校内各学院网络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期末统考也在随后两周陆续进行。为了维护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声誉,保证教学质量,规范考试过程,严格考试纪律,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下发通知,望各单位认真执行,并向全体监考教师和学生传达该通知精神。

一、约考时间

总校统一预约正考,办学单位核对正考科目时间:2019年10月28-30日

学生个人预约补考科目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5日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生诚信考试宣传教育

各办学单位应认识到考风考纪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良好的考风考纪是优良校风、学风的体现。各办学单位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应按总校要求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各办学单位考试前要在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考试的相关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规则》,教育学生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

三、考务重点工作

(一)考点上报审核和定位

按照《关于校外学习中心和直属班 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201915号)要求,本学期考点上报改为通过系统提交审核,且需要提前进行定位。

1、系统提交审核流程:综合管理平台——考务管理——考点管理——选择需要启动的考点(考点列表默认以往系统添加过的考点,更换新考点需要重新添加)——选择“编缉”功能—填写完善考点“详细地址“——点击“确定”——点击“提交启用申请”,总校对提交的考点审核通过即可启用。

2、考点定位流程:工作人员在约考前到达启用申请中填写的考点地址,按照附件一流程,通过手机小程序进行定位提交。

3、未完成考点提交和定位的单位不予进行约考。

(二)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

本学期对于在校学生的休眠工作于2019年10月16日进行,欠费学生将被转入休眠库,10月25日仍未补交学费的学生将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清退,由此产生的任何影响均由学生本人和相关授权办学单位负责。请各单位督促欠费学生在约考前补齐学费。

(三)启用人脸识别功能,严格考场纪律

本学期期末考试人脸识别将在2018年秋季至2019年秋季三个入学批次学生中使用。请各办学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向学生宣传到位,安排考点时尽量将参与人脸识别的学生集中,以便统一管理。未参与人脸识别,或者识别未通过的学生成绩将取消。人脸识别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对于人脸识别操作出现照片上传不成功等异常情况(学生照片上传成功即为正常,照片和定位识别由总校后期进行数据处理),请办学单位按照附件三格式,于考试结束第二天上报总校,作为后期进行认证结果和成绩复核依据。

监考教师要在考试开始前向学生强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的要求,在考试中要维护考试程序和考场纪律,积极查处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代考等一切作弊和违纪行为。

四、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召开考前培训会

(一)继续教育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继续教育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担任,教务管理中心教***行办公室设为考务办公室,同时也是考试安全责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考务工作和牵头考试安全保障工作。考务办公室由主考、副主考、考务员、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办学单位成立相应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各办学单位考前应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学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由相关考务工作人员担任。同时设立专门考务办公室对本单位考务工作和考试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安排,考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应佩带证件标志。

(三)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组织监考人员保障检查

校内、外办学单位考务办公室应于考前召集考试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监考人员开考前培训会议。会上应重点强调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秩序的重要性,要求所有人员认真学习《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监考员工作职责》和《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监考操作程序》文件精神,并制定完整的考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联合保卫部门对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涉及的试卷安全、人身安全予以保障。

五、严格考试过程管理

(一)严格遵守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

每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总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其中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由总校在“综合管理平台—考务管理”中统一设定,各办学单位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二)加强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直属班考点管理

办学单位必须明确,增设的考点本身不具备管理职能,学习中心是考点管理的责任主体。办学单位必须提前派工作人员进驻考点,做好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以后办学单位工作人员才可以撤离。如果在办学单位增设的考点出现管理疏漏,导致出现考试作弊、违纪等行为,继续教育学院将做严肃处理,并不再授理该办学单位增设考点的申请。

(三)考试环境检查

考务办公室考前要组织对考点考场环境进行全方位检查,督促、指导落实相关安全工作,维护好考试期间考场以及考场周边的秩序,做好考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排除安全隐患,考试期间重点加强网络监控。

(四)试卷保密检查

考务办公室要组织对学生考试的试卷保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试卷保密责任人,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五)严格进行考试双证检查和签到制度

学生必须要携带双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核对无误后才能参加考试。

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按照签到表名单进行签到,签到表由总校统一打印,不允许自行制作。严格禁止代签行为。

(六)按要求填涂答题卡

除艺术类课程外,所有课程均要求学生填涂答题卡,办学单位应该提前告知学生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及填涂注意事项,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前认真督促学生核对试卷各项信息并签名。

六、严格答题卡回收和邮寄

每场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必须当场封卷。校内办学单位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将答题卡交回教务管理中心。校外办学单位应与巡考老师一起清点学生答题卡,填好《期末考试试卷清单》,在考试结束的第二天寄出。

七、学院将继续实施巡考制度,对各办学单位的考试准备、组织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学院将继续实施巡考制度,将统一安排继续教育学院管理人员到校外办学单位及考点巡考。巡考员将根据考务办公室下发的《考务须知》,检查办学单位考试组织、考场安排、考场纪律、试卷接收、试卷保密等各项工作。办学单位必须按规定在考务平台完成真实物理考场一一对应安排,总校将采取从考务平台抽取考点,直接打印该考点考场安排的方式进行巡考。

各办学单位必须配合巡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巡考人员巡视考点和考场,一经发现考点或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都将严肃处理。

考试工作联系人:赵蓉,联系方式:02883201174;

刘丁韬,联系方式:02883206665,13880615920。

特此通知!

通知及附件下载

教务管理中心

二0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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