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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根据《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定》的要求,现对初评成绩作进一步说明:
1、初评成绩分为通过及未通过(不及格)。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初评和答辩两部分成绩组成。
(2)、 初评成绩通过的学生,如未答辩,则视其放弃答辩机会,最终成绩降低一等次。如原初评成绩为“优”等次,未参加答辩,则最终成绩为“良”等次。依次类推,直至“及格”等次止。
(3)、 毕业论文重修者,成绩虽通过,原则上无答辩资格,但如果重修的论文指导老师指定答辩的则必须参加答辩,且按指定的答辩方式进行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允许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重修一次,重修最高成绩为“及格”等次,无答辩资格;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格以上者,无再次申请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资格。
5、如《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定》中的要求有与本说明不符之处,按本说明的规定执行。
江大网院教学管理部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