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不错过重要时期
根据学院学习指导手册《上海交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中的第(4)条:(4)在学院规定的最长有效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又未达到结业要求的。下表中学生已经超过有效学习期限,拟注销学信网学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相关老师反映,邮箱地址:xhniu@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对学信网拟注销学籍名单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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