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各位学员:
根据最新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现将本次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最新课程考试考核规定,平台取消缓考办理,每门课程有三次考试机会:一次正考(学期期末),两次补考(4月、10月);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补考;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但学生自己认为成绩不理想者,可以申请补考,补考课程的成绩记载该课程的最高成绩;三次考试不合格者(包括缺考)可以申请重修,重修费每学分60元。
二、转考办理
1、转考对象: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我院其它学习中心进行考试的学生。
2、转考办理流程:学生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由所在学习中心进行平台操作后通知转入学习中心作平台确认即可。
3、转考规定:转考仅限正考,补考不予转考。学生在读期间申请转考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三、学生转考申请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1日;学习中心转考申请确认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2日;学习中心关于考务管理平台中的“考场信息设置”填写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2日,请各学习中心学生和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逾期系统平台自动关闭。
四、考场安排查询时间:2019年11月26日,请学生核对考试科目,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学习中心老师联系。
如在考场查询中未做考试安排而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