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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入学常见问题汇总

责编:希赛学历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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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简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2017年9月四川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大学名单建设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由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于2017年合并组建而成)依托四川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集中组织校内各学科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强大的师资力量,对其进行整合,以适应远程教学的需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采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经过十八年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和教学保障体系。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1)按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四川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所属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必须事先附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学习中心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由有关部门查究。

3)新生因故不能参加本学期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两个月,向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对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生在读期间,每学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上网注册,以确认自己的学籍。新生入学应在第一学期的网上注册时认真核对自己的注册信息。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报到注册后,本学期修读的各门课程和各类学习环节所取得的学分方才有效。

5)各学习中心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学习中心学生注册情况报送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第二章:招生与报名

1、招生层次、专业

高起专: 法律事务、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护理、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升本:法学、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保险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护理学、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学制、学分

1)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

2)专升本(业余)和专科(业余)基本学制2.5年,学习期限一般为2.5-5年。

3)各层次学分数:专科(业余) 80学分;专升本(业余) 80学分。

3、招生报名

3.1 招生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专业不限,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21周岁;报读高中起点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3.2 报考条件

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的可报考相应的专科(业余)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可报考专升本(业余)专业;护理学专业毕业人员并具有护士执照的在职护理人员均可报读护理学专业。

3.3 报名手续

1)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交校外学习中心初审;

2)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两张和毕业证复印件(A4纸)两张;

3)交近一年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2寸照片3张;

4)交纳报名费及入学测试费。

凡弄虚作假持不合格毕业证或假证的报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开除学籍,按退学处理。

第三章:入学测试

1、是否一定要参加入学考试?

答:不一定。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可不参加入学考试。

2、免试的条件

高起专(业余)

参加最近一次(两年以内)普通高考者,参照当地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可免试入学(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

参加最近一次(两年以内)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

专升本(业余)

参加最近一次(两年以内)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

凡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者,可按文件执行。

3、入学测试的地点

当地学习中心(所在报名学习中心)

4、入学测试内容

专升本层次文科专业(含护理学):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专升本层次理工科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高起专文科专业(含护理学):语文、英语

高起专理工科专业:数学、英语

5、入学测试辅导材料

考试大纲和模拟试题可以到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的网站上下载。

6、录取情况查询

1)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的主页;

2) 到当地学习中心咨询。

第四章:交费及课程修读

1、交费

1.1学生所交费用包括哪些?

1)报名费:40元/生;入学考试费:80元/生(免试入学者可免)。

2)学费:采用网上银行方式交费。学生需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缴费。

总学分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803020其余30

3)本科层次统考费、电子注册照相费、补学分费、学位英语测试费等按照国家及学校的规定收费。

1.2如何交纳费用?

学生按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缴费通知将相关费用交到学习中心。

2、退费

2.1 退学退费标准:

各项已实际产生的费用和已修学分的学费不再退还。

3、课程修读

3.1 学生入学后,须仔细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定出初步的学习计划和进程;每学期修读并参加考试的课程的学分,应不少于 10学分。

第五章: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习、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卡,归入本人档案。

2、课程考核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进行。

1)考试包括闭卷、开卷和作业考核三种形式;

2)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采用考查方式进行;

3、课程总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形成性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记分;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成绩采用合格、不合格二级记分;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形成性成绩由网上作业完成情况、网上学习积分情况、课程学习小组讨论和参与课程网上月导学的成绩组成。

4、考试预约

学生考试采用预约制,考试预约由学习中心统一在平台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所选课程考试,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由学习中心在网上取消预约。预约截止后不得提出修改、增加或者取消考试预约申请。

5、缺考考试预约生效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记录一次考试预约。

6、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同时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网教院[2006] 17号)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课程免修、免考管理

1、课程免修

1.1 课程免修定义

指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以其认定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免修课程学分按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1.2 免修条件

1.2.1 免修课程范围:公共基础课可以申请免修,专业课程(特别规定除外)不能申请免修

1.2.2 证书有效年限: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

1.2.4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免修英语:

获得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学生,就读非英语专业者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考试合格证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

1.2.5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免修计算机

获得全国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1.2.6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在报读我院相同专业专升本层次时,可申请免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1.3 免修课程成绩记载办法

1.3.1 原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

1.3.2 原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成绩相应记载为90分、80分、70分、60分;

1.3.3 总分大于100分的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折算后记载;

1.3.4 获得符合免修条件的各类合格证书者,其课程成绩均记载为75分。

2、课程免考

2.1 课程免考定义

指学生参加教学计划的课程学习,在达到规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免考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免考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2.2 免考条件

2.2.1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英语;

学生报读高起专入学注册时年龄满28周岁者

学生报读高起本或专升本,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界定标准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2.2 对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在自学考试与现就读专业的层次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经审核确实达到现就读专业教学要求时,可申请免考本规定附件中标识出的课程。

2.3 免考课程成绩记载办法

2.3.1 免考大学英语学生的课程成绩记载为“免考”

2.3.2 对符合其他免考条件学生的课程成绩由其原合格成绩与形成性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记载。形成性成绩由网上作业、面授辅导、学习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环节的成绩组成。

3、课程免修、免考办理程序

3.1 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教学计划列出的课程。学位主干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免考。

3.2 申请免修、免考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的30%。

3.3 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须在每学期注册后四周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3.4 免修、免考申请流程

3.4.1 免修申请程序:学生本人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由学习中心有关负责人检验原件并将原件扫描,申请免修并上传扫描件,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最终审核批准。学生未接到批准的免修通知前,必须照常上课、考试

3.4.2 免考申请程序:学生本人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由学习中心有关负责人检验原件并将原件扫描,同时由学习中心为学生进行选课操作,选课后进行申请免考操作并上传证件扫描件,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最终审核批准。

第七章:休学与复学

1、学生因故需暂停学业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可以申请休学。

2、申请休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休学申请表》,由所属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后,报送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3、休学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休学以一年为限。学习期限内只能休学一次。

2)学生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3)休学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试,擅自参加考试者,其成绩无效;

4)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

4、休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如遇寒暑假,应提前到寒暑假之前一个月)按规定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书面复学申请,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学。休学期满后三周内未提出复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复学学生原则上随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若原专业下一年级未招生,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转入相近专业的适当年级学习;

第八章:转专业、转学习中心

(一)转专业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转专业

1)确有专长,经本人申请,由所属学习中心推荐,经学校考核证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者。

2、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规定

1)学生向所属学习中心者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奥鹏远程教育中心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方能转专业。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2)转专业只能在第一学年进行,每学期选课结束前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3)原专业已修读课程,其成绩与学分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予以承认;不符合的不予承认;

4)转专业后,教学计划及学费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5)学生在读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6)转专业后学号不变。

3、文科专业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科专业。

4、转学习中心

1)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不能继续在原学习中心学习,准许转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其它学习中心学习;

2)转学习中心程序:学生向所属学习中心者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转学习中心申请表》,经核实,确认学生所申请转入的学习中心有当季授权,由转出和转入的学习中心签署同意意见,报送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备案后,方可转入新的学习中心;

3)转学习中心后,未修学分的学费标准按照转入学习中心的标准计算;

4)转学习中心后学生学号不变。

第九章:退学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休学期满无故逾期三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不按时交纳学费

3)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者;;

4)本人申请退学者。

5)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2、学生按第九章第一条规定所作的退学处理,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3、凡自愿申请退学的学生,须向所属学习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学生退学申请表》,由学习中心、办学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后,报教育部学信网注销学籍。

4、对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院出具退学决定书并按以下4种方式之一送达学生本人:①直接送达;②邮寄送达;③留置送达;④公告送达。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述,申诉程序参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申诉处理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5、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可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学习证明。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不发任何学习证明。

第十章:毕业、学位授予、结业、肄业

1、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并取得规定的学分(2004年3月1日后入学的高起本、专升本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和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办法以四川省学位办和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3、在学习期满未修完学分者,获得的学分总数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五分之四的,专升本学生通过统考的,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发给结业证书报学信网电子注册。

4、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不含被开除学籍者),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5、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并由四川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6、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学位申请条件如下

1、根据四川省学位办【2006】54号文的精神,主要授位条件如下:

1)课程平均成绩>=75分(不含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网络教育统考科目、不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他实践性环节)

2)学位外语考试通过

3)网络统考课程考试通过

4)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

5)毕业论文合格(2012年5月及以后参加论文写作的学员,必须通过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方能申请学位)

2、学位申请时间范围:在获得本科毕业证后2年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一次,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3、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时间范围:取得本科学籍~申请学位前。

4、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学位

1)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考试作弊)或触犯刑律受到处罚的;

2) 超过申请学位规定年限的;

3) 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5、因涉及到不同地区学位办之间的成绩互认,四川省学位办要求凡在省外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报名前实行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1)拟参加当地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学生,须事先提出申请,以省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在每年12月前上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省为单位将申请名单汇总后上报至四川省学位办备案;

3)四川省学位办向学生所在省学位办发函确认学生参考资格;

4)学生按照所在省学位办的具体规定报名、考试;

5)学生考后成绩由各省学位办确认后转交四川省学位办;

6)学生根据考试合格成绩申请学位。

7)福建地区学位考试办法:

福建省的学生根据四川省学位办与福建省学位办的协商,可在福建农林大学(福州)、漳州师范学院(漳州)、福建三明学院(三明)参加考试,具体各考点咨询电话,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将会提前公告。具体考试流程如下:

(1)学生在每年11月前向学习中心提出考试申请并标明拟参加考试学校,以参考学校为单位汇总后在每年12月前上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将报考学生名单及相关公函发至相应的学校;

(3)学生根据上述学校的具体规定报名考试;

(4)学生考后成绩由参考学校签章交至福建省学位办,经福建省学位办确认后再转交四川省学位办;

(5)学生根据考试合格成绩申请学位。

8)上海地区的考试办法:

上海市学生需参加PET三级英语考试,但上海地区的考生必须在上海参加PET三级考试,不得跨地区,否则四川省学位办对其成绩不予认定。

此文件中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或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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