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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2018年12月统考跨省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8年10月19日前报网考办。过期不予受理。
2) 考生向网院或省级电大提出申请,网院和省级电大严格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考生统计后盖章,院长和省级电大主管校长签名后报网考办。将统计材料的EXCEL电子版及扫描件通过系统使用网院和省级电大管理员用户上传至网考办,原件由试点高校保存备案。
3) 网院和省级电大需报送的跨省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4) 网考办按网院和省级电大报送的跨省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10月23日开通报名后考生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5) 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会对跨省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其他注意事项: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但不能跨省报考;集体报名不能预约考试时间。
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