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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习中心、学员:
根据教高[2004]5号文件规定,按我院《关于做好全国网络统考免考工作的通知》(http://www.hust-snde.com/cms/xytz/jw/8416.htm)的要求,经各学习中心初审以及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复审,拟批准附表所列学生的免考申请,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1日)内与教务部联系。
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