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形成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学校对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18届春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网络教育及函授2013级春季高起本、2015级秋季专科及专升本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站点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评选,具体名额可咨询所在站点老师。
二、评选时间:
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国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按照学院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核,满足毕业条件。
3. 在读期间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毕业论文及社会实践课科目75分及以上。
4. 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 在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违反诚信学习行为。
四、评选程序
1.学习中心、函授站负责组织推荐,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毕业生评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需双面打印,毕业证书编号一栏由学院审核通过时填写,单位及站点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学习中心、函授站汇总毕业生评优材料,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在“新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各站点完成网上申报后,于12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毕业生评优推荐表》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统一邮寄到学院学习支持服务中心。评选材料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4. 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2月19日—21日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 优秀毕业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随毕业证书一起发放);
2. 优秀毕业生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评选要求
1.请各站点高度重视评优工作,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评乱评。一经发现,则取消该站点自该年度三年的评选资格。
2.各站点应组成评选推荐小组,严格按标准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的评定;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班主任和任职单位的意见,严格坚持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