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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通知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的有关公告,对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新的考试时间公布后,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参加考试。如不继续参加考试,报名费将全额退还。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zsks.cn/zxks/ggl/202002/t20200228_39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