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学士学位: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助学班学员已经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
3、学位外语或公共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4、自考本科毕业证签署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或2018年12月30日(注意:这两个时间段毕业的学生必须在2019年3月提出学位申请,否则将失去申请学位机会)。
二、申请学士学位需要上交的材料:
1.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张贴一寸相片的学士学位申请表两份(需在群共享下载),张贴的相片必须以下指定地点采集,其他地方采集的照片一律不予采用。
4.相片采集方案:
(1)在广西新华社照相。
地 址:南宁市迎宾路1号
电 话:07712086069
费 用:50元/人
提 醒:广西新华社经常安排外出执行拍照任务,因此学生去之前请电话联系。
(2)学生自行到指定地点拍照。
地 址:散拍地址在友爱路南棉街100号--蓝棉数码
电 话:0771-3130702。
散照时间:上班时间早上9点到晚上9点(周末不休)。
散拍费用:20元/人。
5.统一要求:
(1)请务必持2代身份证前往。
(2)广西财经学院学校代码:11548
(3)学号即为自考的准考证号。
(4)本科院校统一律填写广西财经学院
(5)提交申请材料当年的3月底前务必前往采集相片。
(6)张贴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上的一寸相片由学生向采集地点领取。张贴在学位证上的二寸相片由我校统一提取相片。一寸相片与两寸相片必须为同底相片方为有效相片,学生不在指定相片采集地点采集的相片我校不予采用。
(7)逾期采集相片的学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三、申请的时间:暂定2019年3月,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