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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我校主考专业、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班、以及自考衔接班于2017年7月1日以后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达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审核,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通过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平均分65分(含65分)以上。
(三)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中等(含中等)以上。
(四)2016年以前参加广西区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2016年后(包括2016年)必须是参加我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成绩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学士学位。
5.申报年限: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后二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