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4月自考实践考核成绩上报工作通知已公布,更多详情见下文。
各校外自考助学点: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成绩上报工作将于3月10日 开始,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上报要求
1、各助学点要安排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自考考务考籍信息管理系统V5.5——实践考核报名报考数据模板,及实践考核成绩模板(见群共享)的上报要求进行操作,严谨规范,杜绝失误,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
2、考试院通知强调,截止之日后,不得以任何事由申请补报或修改数据(包括毕业审核期间),因此各助学点要认真做好数据校对工作。
3、从2018年4月开始,按照考试院要求,为加强成绩信息管理,确保成绩信息的采集、处理、保存以及上报等各个环节规范、准确,各助学点应在上报实践考核成绩前,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实践考核报名报考考生名单上报,该数据将作为成绩数据接收主要依据。
4、上报的实践考核成绩必须是已经开课并经过考试(或考核),且已经上报
福建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备案(纸质材料)的真实有效的成绩。
5、衔接考生只上报核心课程模块中实践考核成绩,非衔接(试点)考生须上报课程考试计划中所有实践考核成绩。
6、本、专科各专业实践课程一览表(见附件)
二、成绩上报时间
实践考核报名报考考生名单:3月10日—3月20日
实践考核成绩:4月1日-4月10日
附件:本、专科各专业实践课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