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分为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能源的开发,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调控和监督的社会职能是能源宏观管理;企业对能源供给与消费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是能源微观管理。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学分 | 考试标志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018 | 分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03706 | 分 | |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 00065 | 分 | |
项目管理学 | 05059 | 分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2656 | 分 | |
企业管理概论 | 00144 | 分 |
政府相关机构、能源监管部门、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市政设计院、建筑设计院、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全国节能(减排)领域的各类培训研究机构;全国各地节能技术研究中心、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研究院、供热通风与空调研究院所;电力、热电厂、火电厂、核电站、脱硫脱硝公司、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节能技术与管理岗位、石油化工、钢铁冶金、水泥厂、炼焦厂、食品、轻工、造纸、制药、等相关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