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分享的是希赛网证券从业资格频道为您提炼整理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第六节“资产管理业务”系列考点。
考点1、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① 公平公正原则;
② 风险匹配原则;
③ 独立承担风险原则
考点2、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类型
① 为单一客户办理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②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③ 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考点3、不同类型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的起始金额、资产来源等要求
(1)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接受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考点4、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基本条件
(1)集合计划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推广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② 募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③ 客户不少于2人;
④ 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⑤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