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证券从业考试《法律法规》考点提炼:公司法(3)

责编:彭思思 2019-09-09
资料领取

本次分享的是希赛网证券从业资格频道为您提炼整理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二节“公司法”系列考点。

第二节 公司法

考点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②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③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④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⑤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 修改公司章程;

⑩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考点9、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权利:

①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⑪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