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概念:
证券经纪业务: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投资者委托,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的经营性活动。
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证券经纪商以代理人的身份从事证券交易,与客户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商必须遵照客户发出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其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目前我国证券经纪商:在证券交易中代理买卖证券,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1、广泛性
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都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因此,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
2、中介性
证券经纪业务是一种代理活动,证券经纪商不以自己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也不承担交易中证券价格涨跌的风险,而是充当证券买方和卖方的代理人,发挥着沟通买卖双方和按一定的要求和规则迅速,准确地执行指令并代办手续,同时尽量使买卖双方按自己意愿成交的媒介作用,因此具有中介性的特点。
3、权威性
委托人的指令具有权威性,证券经纪商必须严格地按照委托人制定的证券,数量,价格和有效时间买卖证券,不能自作主张,擅自改变委托人的意愿。即使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得不变更委托指令,也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4、保密性
如因证券经纪商泄露客户资料而造成客户损失,证券经纪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客户和证券经纪商的委托代理事项:
1、接受并执行客户依照《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方式下达的合法有效的委托指令;
2、代理客户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客户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客户领取红利股息及其他利益分配;
5、接受客户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内的资产及变化情况的査询,并应客户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规定的、证券公司可以代理客户进行的其他活动。